任教國家 | 美國 猶他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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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單位 | 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|
負責人名銜 | Professor Rachel Yu Liu, Head, Chinese Section, Department of Asian and Near Eastern Languages |
擬聘教師數 | 1 名 |
聘期起訖 | 114-08-29至115-08-13 【備註】 1. 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13日 (需於8月28日前報到) 2. 2026年1月05日至2026年8月13日 (需於1月02日前報到) (申請人需註明可到任時間) |
教學人員資格 |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(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):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在學學生;申請者為國內學校在學學生者,經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。楊百翰大學聘任必要條件:品行端正,無不良嗜好者;英語聽說讀寫流利,需檢附以下任一英語能力成績證明:至少需達到English 3 J-1面試成績3分https://english3.com/english3-interview/ ;BYU可承認之成績證明 https://enrollment.byu.edu/admissions/english-proficiency-requirement。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:具有語文教學相關經驗者;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強者;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。 |
待遇 | 美金 |
其他待遇 | 學在學學生每週416美元;研究生每週640美元(每週工作32小時) 可使用校內設施,如圖書館、游泳池、健身房、體育館等。 |
教育部補助項目 | 1.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,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 2. 初次應聘時,補助臺灣至北美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(實報實銷,補助款上限1,750美元) |
工作內容 (教學及行政) | 每周至少工作32小時。 1. 協助教授3門課程; 2. 協助中文部系務工作(配合學校相關教學及行政等工作); 3. 協助推廣臺灣優華語獎學金資訊、華語文能力測驗; 4. 支援本校及BYU雙方交流活動。 |
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| 獲聘之華語教學人員到任後,於聘期內須切實遵守楊百翰大學生活規約,包含服裝儀容、飲食及行為等規範,申請前請詳讀以下網站:https://policy.byu.edu/view/church-educational-system-honor-code。 |
授課對象 | 該校學生 |
申請須知 | 1.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(缺件視為不合格,不另催繳): (1) 中英文履歷(請註明LINE帳號); (2) 在臺灣設有戶籍之證明影本; (3) 大學、研究所學歷證書或正式英文成績單(若非為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,則需繳交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之證書影本); (4)教學影片(請提供Youtube影片連結,長度約10-15分鐘,並含1分鐘中英文自我介紹)。 (5)推薦函。 2. 上述申請資料請依序併為1完整PDF電子檔,含上述影片檔(可連結自設網址),寄至聯絡人信箱:joaneen26@dragon.nchu.edu.tw 及 rachelyuliu@byu.edu (主旨:應徵BYU華語教學人員_姓名)。 3. 初審履歷資料後,本案需經楊百翰大學面試。 4.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(網址: https://lmit.edu.tw/Sc/login )登錄註冊後,再於通告內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填寫相關資料後並下載履歷電子檔,併同相關佐證資料,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上述信箱,未完成註冊者,不予錄取。 |
收件截止日 | 臺灣時間 114-08-20 17:00 |
備註 | 獲聘之華語教學人員到任後,於聘期內須切實遵守楊百翰大學生活規約,包含服裝儀容、飲食及行為等規範,申請前請詳讀以下網站:https://policy.byu.edu/view/church-educational-system-honor-code。本案依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。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補助以一年為限。本案申請者,經核定錄取,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,倘有上述情事,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。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,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,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,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。獲聘之華語教學人員若非國立中興大學在學學生,需於獲聘後取得就讀學校推薦公函。任教期間,除緊急事件外,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、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;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,供下一任教學人員接續執行。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,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(網址:https://lmit.edu.tw/sc)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(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),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、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;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影響,本通告保有延期、變更或終止之權利。 |
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| 單位:中興大學華語中心 承辦人:陳小姐( Ms. Joanna Chen) 電郵:joaneen26@dragon.nchu.edu.tw 電話:+886-4-22840326 ext.309 |